要團聚就死番上強國 香港無責任養班蝗蟲
要團聚就死番上強國
香港無責任養班蝗蟲

自從香港警察被褫奪「皇家」稱號後,質素每況越下同大陸公安睇齊。
對付手無寸鐵的示威者就叻到無論,對真正罪案就軟腳蟹。

2014 年一開始就見到兩單事件不吐不快

我相信司機有罵警察乞依,亦相信警察聽到後火起一巴打去司機,但司機並沒有還手。
警察竟然可以響成班遊客面前打個司機之後告佢襲警!!!!你打司機,但司機面皮太厚整痛你隻手所以算「襲擊」嗎?
最搞笑是這位警察和足球員一樣會演戲,足球員很多時插水,明明撞到隻手但卻抱住隻腳勁痛苦地打滾,而這位警察就一巴打去司機但就痛係自己塊面度,真係神奇過小說情節。

希望開庭時日本導遊可以出庭幫司機證明沒有襲察,並指証個警察作假口供,雖然警察犯的是刑事罪,但相信因為是警察所以最後都會「最後武士」。

另一單不吐不快就是在上水火車站,班蝗蟲打尖阿伯出聲,班蝗仲鬧返阿伯轉頭。
而警察不是警告班蝗反而放走他們,登記阿伯身份証。
據理力爭是美德,但在警察眼中是「搞事」?
除咗 WTF 之外都唔知講咩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