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 年 7.1 遊行,是繼 2003 年 7.1 後市民最憤怒的一年。
建制派不依立會會議規則強行通過東北,大陸的一國兩制白皮書都令港人憤怒了。
龍門可以亂搬,反話人地唔了解。
There’s no rules,只係隨佢地點噏就點噏。
如果當初中共 80 年代己經出版這本白皮書的話,肯定大量港人會反對俾大陸收返,司徒華等人「民主回歸」論亦不可能有市場。

remember what makes you great

What makes Hong Kong great?
就是大家做事有規矩,有程序,和大陸不同,是法治而非人治。
現在政府甚麽都硬來,我說要通過便要通過。
施政上並不止親疏有別,而是非友即敵的二元政治,就算開明建制派和中間溫和派也容不下,全部當敵對勢力處理。
這樣的關係還可以說整體上行政立法關係和諧?

今年 7.1 安排是 2003 至今最差的,警方為了減少遊行人數而除消開放東面行車線,令人群難以移動。
企企 3:30pm 直接到維園出口加入遊行隊伍,直到差不多 8:00pm 才行到中環,從來未也未試過需時那麽久。
今次警察是鐵定對抗,就算東行線已不能再行車也吋步不讓,而且已經隨身帶備索帶, 準備隨時拉人。

不少人都對「警犬」呢個稱號反感,的確這個稱呼只是某些人發洩性的貶義稱呼,但這同時是現在惡劣警民關係的最佳寫照。
從來沒有人否定警方維持治安,但現在示威人仕並非黑社會,不會傷害其他人,不會搶奪其他人,他們只是用激烈的方法去關心香港公共事務。
再退一步嚟講,你可以說他們犯了法,但左派用”激烈” 方法和泛民用激烈方法,警方的處理明顯有不同標準,現在做法是 enemy’s enemy is my friend. 對泛民「依法辦事」,但卻放生左派,那怕其中有些人是黑社會背景。
這種做法令人覺得警方並不是中立,只事維穩機器之一。
再加上警方竟然覺得「良心」是危險的東西,如果在 80/90 年代,香港皇家警察一定不會有此想法。

人禽之辨

「良心」一個人道德基本中的基本,這是 人/獸 之間的分別。如果「良心」是危險,那麽二戰日本皇軍、德軍做那非人道實驗相信比「良心」安全得多了。
如果 “Just follow the orders” 是唯一標準的話,那麽人和狗真的沒有甚麽分別,或者狗還比人做得更好。
人會有自己思考,有良知,That’s make us different.

就以 2/7 日抬走示威者為例,警方清場不準記者在場,威脅拉記者,而抬走人的過程中亦看到「屈手」等不必要的增加示威者痛苦,在警局亦沒收電話,不准聯絡律師等等動作。
這明顯是 personal 而非專業所為。

其實現今警民關係鬧疆是因為政治問題用警權解決。
如將示威區設定得遠遠務求示威者的聲音不會被高層聽到,這種「和諧」引發更強烈衝突,而衝突當然是執行命令的警察和示威者,高層則高高在上理得你死。
政治問題不用談判解決而用警力解決,這是香港眾多問題中的其中一個問題。

we have our orders scotty
有 Order 沒良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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